基督教從來都不懷疑有神的存在:神的存在不用證明,不用討論,那種真實就像是我的帥氣一樣那麼真實……嗯?我怎麼覺得好像有人懷疑這句話?不過我的帥氣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什麼基督教能夠相信有神?能不能夠有來自理性的證明呢?
神不可能存在吧?
雖然基督教相信神的存在,但這世界上還是有人反對這樣神的存在。他們通常會這麼說:「因為柯南與金田一存在,所以只有死神而沒有基督教所說的神。」這個理由頗為堅強,因為當名偵探柯南漫畫版出到第74集時,漫畫版+動畫版+電影版的死亡人數已經高達860人。我幫你算好了,含吃飯、上廁所、洗澡、睡覺在內,平均每10小時11分鐘會死一個人。喔喔!加嗨!
這個理由在學術上叫做(罪)惡的問題。我們可以明顯地看見,這個世界上有許許多多不公不義的事存在(像是我賺一輩子也買不起一戶帝寶),也有許多讓人痛苦心碎的事存在(像是你突然發現你暗戀很久的那個小美女居然是三個孩子的媽!)。如果神真的就像是基督教所說的,全知全能全善,那為什麼祂不把罪惡全部消滅呢?有些人因此就這樣主張:
狀況一:
A.神似乎是全能全善的
B.我們明顯感覺到,世界上有太多邪惡的事情存在,但是神都不處理
C.所以神只是全能的,祂並非全善
當然也有第二種可能性:
A.神似乎是全能全善的
B.世界上有太多邪惡的事存在,但是神都有不處理
C.但是神真的是善良的
D.所以神雖然全善,但是祂對這些邪惡無能為力所以不去處理,因此祂不是全能的
我們還可以再複雜點:按照基督宗教的說法,神的屬性為全能全善全知。因此有人對此產生異議:如果神是全善的,那麼為什麼會有惡的存在?就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神是全能的,為什麼祂沒有阻止惡的產生?最後,如果神是全知的,那麼祂是否在創造世界以前就預知了惡的存在?這三個問題基本上都對神全能的屬性產生懷疑。更進一步,當然就可以懷疑的有神存在嗎?從這裡,就有許多人把問題推到另一邊,也就是相信神只是人發明出來安慰自己的對象而已。
面對這些主張,很多人當然就一定要出來反駁一下。當反駁的人數量夠多了,就可以產生一個專門學科,並且有得到一個專有名詞:「辯神論」。辯神論主要在做的事是:反駁那些不相信神存在的人提出的主張。辯神論的討論很多內容頗為有趣,有興趣的捧由可以找資料來看看。其中面對惡存在的問題,最有趣的回覆我個人覺得是:「即便有惡,也是神允許並用來試驗人心的工具。」這個回答固然很好,但最終可能會與反對者陷入各說各話的結果。所以與其不斷攻擊反對者,我們倒不如來看看,有沒有辦法證明神確實存在?
聽不懂但看上去好像很厲害的傳統經典證明
與其一直辯駁說「神沒有不存在」,倒不如證明神確實存在可能比較簡單一些。神學與哲學發展的歷史上有許多天才發展出各式各樣的邏輯與論證,嘗試證明神確實存在。在這麼多的方法中,有一些人是高手高手高高手,有一些證明的藝術價值有三四層樓那麼高。但是有一些證明你只會想跟他說「小強你不能死啊!」所以以下我要提出三種經典的證明方式,讓各位想想,這些證明是不是真的有效。
第一種是聽不懂的證明,本體論論證(這是專有名詞)。這個論證寫成這個樣子:
*大前提:神的定義是「沒有人可以想像比祂更偉大的存在者」。
*小前提:可是這偉大的存在者不能只存在於人的思想中,祂應該要同時存在於思想和外在世界,否則我們就可想像一個比祂更偉大的神,也就是比只存在於思想中的神還要更偉大的神(因為祂才能同時存在於內在思想和外在世界)。因此這情況將不會發生。
*結論:所以,神不僅存在於思想之中,根據前提,神也實際存在。
我知道,很多人心中會浮現這張圖及OS:
這個證明是由12世紀一位名字叫安瑟倫的哲學家提出來的。話說有一天,他身邊的人突發奇想問他:「有沒有可能用理性的方式(例如使用邏輯)來證明神的存在,而不是單純只是靠信仰的力量?」他回去認真想了想,便發展出上面這個被你認為是三小的證明。但是你知道嗎?這個被你認為是三小的證明,後來包括法國哲學家笛卡兒(就是講「我思,故我在」後害死一票人的那個傢伙)、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茲(被認為是發展微積分的第一人)、美國現在還活著的神學家賈詩勒等都認為超有用。不過當然啦!反對的人也不少,包括與安瑟倫同時代的法國僧侶高尼羅、中世紀的大哲學家多瑪斯.阿奎那、以及著名的德國哲學家康德(不是賣感冒膠囊的那個)都反對這個證明。恐怖喔!恐怖到了極點喔!(司馬中原貌)有一位現代的邏輯學家巴尼斯,他在1972年出版一本名為《本體論論證》的書,然後在88到89頁用很長的算式證明了這個證明是有效的!然後我看了好久,寫了一個超硬的邏輯報告給我的老師,結果我的老師淡淡地說了一句:「我看不懂」…………唉!算了,我們進入第二種經典證明吧!
第二種證明,專業術語會說是從運動來證明神的存在。什麼意思呢?我們可以先設想這樣一種開頭還有點意義,談久就毫無意義的對話:
A:「你是誰生的?」
B:「我爸媽生的。」
A:「那你爸媽誰生的?」
B:「我爸媽的爸媽生的。」
A:「那你爸媽的爸媽誰生的?」
B:「我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生的。」
A:「那你爸媽的爸媽的爸媽誰生的?」
B:「我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生的。」
A:「那你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的爸媽誰生的?」
B:「我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生的。」
A:「那你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的爸媽的爸媽誰生的?」
B:「幹!你他媽的有完沒完?煩死啦!」
糟糕,當事人B君發飆了。不過,如果你夠無聊,你當然可以一直進行下去,只要你的對話對象不會和上面的B君一樣,爆走加抓狂。上面的對話讓我們看見一件事:我們可以一直追問原因下去,但追問會有終點嗎?當然沒有,除非你認為發飆罵人是一個終點。有些神學家與哲學家實在無法忍受這種沒有終點的狀態(基督教術語叫做「無限退後的不可能」),所以認為一定會有一個自己就是自己原因的那個對象。那個對象就是神。
這種推論當然也引發若干的問題:如果對某些運動的回溯就不會有終點呢?或者一切都只是巧合呢?這樣看起來,用運動的推論來回推好像也會得到和前一種證明方式的結果,就是各說各話。好吧!那這樣的話我們提出第三種證明方式。
第三種方式我們可以從我們自己的經驗開始。我假設你看這份資料時是在一棟樓房裡面(如果沒有的請假設你在自己的家裡)。我問你喔!這棟房子怎麼來的?你當然會說,是有建設公司找工人蓋起來的。但是如果我告訴你:不是喔!你會相信嗎?讓我告訴你實情。
其實你所在的建築,本來是沒有的。後來因為一次大地震,地裂開了,剛好就有一塊四方的地基出現了。後來因為幾次龍捲風與颱風,就把磚頭、水泥與鋼筋通通捲到這塊地基的附近。再來因為地震,所以有磚頭就疊了起來,水泥也剛好灑在這些磚頭上。再來了一陣大雨,水泥遇水就滲透進了磚頭與磚頭間。經過幾百年漫長重複這樣的行為,你所在的大樓就被建造起來了。
我猜你這時候可能已經幹聲不絕於耳的譙我了:「你白癡啊!我所在的大樓明明就是有工人有建築師建起來的,最好是自然形成的啦!」那麼同理可證:當我們看到整齊劃一的軍隊,我們可以想像這支部隊一訂有一個紀律嚴明的長官指揮與訓練;當我們看到一座高聳的建築物,就會知道背後有建築師與工人建造;那麼當我們看到宇宙的規律運轉或人體的精細奧妙,怎麼會相信這一切都是自然形成的?這肯定有一位造物主在背後設計與規劃,這位造物主就是我們所信的神。我們一般在學術上稱個證明為目的論證。
這個證明有效嗎?其實見仁見智。早在亞里斯多德的書中就已經有這個證明。不少人認為這個證明算是有效的。特別是這個論證可以在聖經裡找到支持的根據,讓不少人很快能夠上手,所以這個論證的被接受度相當高。當然也有不少人反對,例如英國哲學家休謨就對這個證明有意見。
這是休謨,特別要介紹他是因為反對證明上帝存在的哲學家中,他是個中好手。什麼?他長得很像一個人,你應該是說他吧?
這是郝柏村,郝龍斌的父親,有像對吧?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休謨認為,目的論證最多只能證明有一位神設計這個世界,卻不能證明這個神創造世界。設計與創造是兩件不同的事,就好像富姦義薄與尾田都說暫時休刊,卻具有不同的意義。所以他不認為目的論證可以證明基督教的神創造了世界。
其實打賭比較讚
講那麼多,有人可能已經開始覺得無聊了!難道就沒有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法嗎?沒有。
喂!這會不會太不負責任啦?難道證明神存在這種理論或邏輯,就永遠只能是大家吵來吵去的議題嗎?其實也不盡然。我們可以從兩個部份來思考,這種問題最後的結果應該是怎麼樣比較好?
首先,不能證明就代表神不存在嗎?就像是愛的存在一般。我深愛我家老婆大人,但是如果你說:「拿出你的『愛』來給我看。」那我應該拿不出來。但我拿不出來就能反過來證明我不愛我家老婆大人嗎?
其次,我們用打賭的會比較開心喔?真的假的?法國哲學家巴斯卡這樣假設:
*我們可以相信基督教,但事實上基督教所相信的神是假的,雖然如此,至少我們在信仰中還可以得到快樂與道德。
*我們也可以不相信基督教,但事實上基督教所相信的卻是真的。如果這樣,那我們損失的就很大囉!
喔喔!朋友,你們真調皮,賭什麼賭呢?
為什麼用賭的會比較好?當然不是因為人有賭性堅強的緣故,而是問如何獲得人生最大的利益。更何況,我們很多時候潛意識就不自覺會向超越界發出呼喊。一如一個老師問班上小朋友:「你知道耶穌在哪裡嗎?」
小朋友回答說:「在我家廁所。」
老師很好奇,就問他:「為什麼呢?」
小朋友就告訴老師說:「因為每天早上我媽都會對廁所大喊,My Jesus,你要在裡面待多久啊?」
好吧!這是惡搞得沒錯,但我們確實在生活中會喊「老天爺啊!」或是「我的天啊!」這樣的字句。所以就算你覺得,基督教是唬爛的,聖經只是文學作品,按照巴斯卡的講法,相信或閱讀也有最低程度的好處,更何況如果只是依據利益的計算,擁有信仰就是件好事情吧!
不過,既然講到了聖經,那麼我們下一回就來說明一下,聖經的內容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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