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們現在要碰到基督教的中央教義區了!在這裡你會看到很多裸體的凌波玲………不是,是會碰觸到一些讓人相當不舒服的東西。這些東西讓你覺得不舒服,不一定是因為我的用字問題,而是可能這部分直指你內心真實的景況。但是這個部分卻又不可能跳過,因為這個部分是基督教非常核心的教義,就是關於人的罪,以及與苦難相關的種種問題。

講到罪的問題,你可能會很火大的飆我:「我他媽的最好有你說的罪,幹!」還記得多年前去拜訪一位教會附近的長輩,就因為提到這個敏感的話題,我和朋友們就被他趕出門了!你可能會覺得:「這不是活該嗎?你去跟老人家提這個幹嘛?」但是,其實我們大多數時候都弄錯了基督教對於罪的概念,所以以下我們花點時間來說明一下,罪究竟是什麼?

 

罪:沒有依照神的心意生活

在開始討論罪的概念之前,容小弟提醒你一下:基督教在講的「罪」從來都不只是法律的問題,而是一種價值或世界觀的態度。前面提過,神創造世界,並且在聖經中記載祂對人的旨意。人是被神創造的,所以應該按照神所訂下的旨意生活。你可以不接受這樣的想法,但這裡所說真的是依據聖經而有的解釋方式。當然這可能也會陷入另外一種循環:

 

A:「不按照神的心意生活就是罪,罪會使人與神隔絕。」

B:「可是我不認識神!怎麼可能按照祂的心意生活。」

A:「所以這代表你有罪,與神隔絕。」

B:「我連認識都不認識,怎麼按照祂心意生活?」

A:「所以這代表你有罪,與神隔絕。」

B:「我就根本不知道神,怎麼可能會知道啦?」

A:「所以這代表你有罪,與神隔絕。」

B:「幹!你姊姊喔?」

 

啊!B君又再一次的抓狂了!當然我們還是可以繼續這樣下去。只是這樣會產生各說各話的窘境。所以怎麼辦呢?我們還是從實存的問題出發:苦難與罪惡。

我們都知道苦難與罪惡是實際存在的。當然神學的歷史上也出現過,主張苦難與罪惡是幻覺的學者──這個主張是不錯啦!但我們好像很難說身體不舒服是幻覺,也很難說少林足球隊400擊敗對手是幻覺吧?所以我們有請山西豆腐隊想踢球的朋友來說句話好了!

 

 04-01  

 

面對苦難的事實,我們真的很難說服自己那是幻覺。所以天主教給予苦難一個非常漂亮的定義:惡是善的缺乏;所以我們可以說:你生病是因為你缺了健康。這個定義當然還是會產生問題,但至少就教義的角度來說,比較穩定了。

可是罪是從哪裡來的?聽過基督教故事的應該都知道:是伊甸園裡發生的事。

 

男人的錯,而且不是蘋果

基督教在《創世紀》一開始就記載,本來神創造這個世界是美好的,而且這個美好的世界還賜給了人,就是亞當與夏娃。但真該死啊!夏娃聽了蛇的話,吃了蘋果,結果墮落了,兩人就被趕出伊甸園,然後罪惡就進入世界了……………..

給我鳩斗馬代!上面這段話根本就是道聽塗說的結果啊!讓我們來還原現場一下:「本來神創造這個世界是美好的,而且這個美好的世界還賜給了人,就是亞當與夏娃。」到這邊都是對的,但給人可不是指就讓人享樂而已,而是要人修理與看守。這兩件事的希伯來文也可直接譯為遵行(神的話語)與事奉(神),也就是現在基督徒常說要做的兩件事。神給的命令是,伊甸園中所有的都可吃,只有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所以請注意了,不是蘋果,也不是禁果,而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

有人在這邊會提出一個問題:神沒事放這個鬼東西在伊甸園,不是讓人犯罪嗎?不不不!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我每學期在課堂一開始就告訴同學,期末考只考一題,而且就是你分組報告的那題。有一個同學沒好好準備,所以期末考被我當了,請問這要怪我喔?用這個例子來很差的類比伊甸園中的狀況:神給的功課就是遵守神所賜的命令,考試就是遵守「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這個命令,結果人去摘了卻要怪神?這好像怪怪的吧?又不是全伊甸園裡只有這棵樹,還命令你不能吃。讓我重複一次神的命令:「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個命令很寬囉!

好吧!不管怎麼樣,夏娃就是被引誘,然後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為此,有人就說:「都是女人的錯啊!」而女性也為此受到許多責難。男人被認為是無辜的,是因為他不在現場。結果我們就聽到亞當的抱怨:都是那個女人害的。很多男人也因而認為,都是女人的錯。但是再一次給我鳩斗馬代!亞當可是沒有不在場證明喔!

 

 04-02  

 

如果你看希伯來文聖經(或是可以參考這段翻得很傳神的NIV版本聖經),字裡行間很清楚地指出,當夏娃與蛇對話的時候,亞當從頭到尾都在場,所以他完全沒有不在場證明。事實上,亞當從頭到尾默許這件事的發生。所以這是兩個人要一起承擔的後果。更重要的是,這件事應該是男人的錯:該教、該說與該做的都沒有做到,所以害女人陷入被引誘的景況中。

 

罪的後果怎麼辦?

 人犯了罪,得罪了神,被逐出伊甸園,從此人再也不能永遠活著,而死也成為人所承擔的後果。喔喔!可憐喔!從此大雄就必須成為隱藏的人生勝利組。他甚至非常憤怒地指出,都是亞當與夏娃的錯。如果你不知道這件事,就請回去看一下《大雄的創世紀日記》吧!

 

04-03   

 

從大雄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罪帶來了許多的痛苦。當然不是指他偽裝出來的愚笨,而是指人從此陷溺在「想得卻不可得,你奈人生何」(李宗盛歌)的痛苦中。人生變成一個又一個無奈與痛苦的集合體。神審判人必須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女人也要經歷生產之痛。最後人還得死去。

就算你認為,這是唬爛的解釋,只是在為苦難與人心的罪惡提出說明,你還是得承認一件事:人真的有其邪惡與可怕之處。是的,人確實有其良善之處;但邪惡起來可是六親不認的。如果你不接受這樣的想法,要嘛你身邊的人都是好人,要嘛你從沒經歷過社會現實,或者你就是少數特定活在天龍國的權貴或只坐在研究室內研究的大學學究。而且更可怕的是,很多時候我們願意活出良善的生活,但僅有意願而做不到。就像半夜三點經過你們家附近的路口,紅燈要等99秒時,你會乖乖等待嗎?有人反問過我:「那你等不等?」等,等一下,那裏有紅綠燈嗎?(大誤)

那該怎麼辦?基督教相信,耶穌基督──三位一體的真神,神的兒子──為人的罪降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後從死裡復活。所以基督教有一段超經典經文,被記載在約翰福音內: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節)

 

從這段經文當然又會引發出許多討論,不過我們的討論就暫時在這邊打住。因為再接下去就是很硬的神學問題了!在這裡我簡單的說明,從此處會產生的基督教不可觸碰與更改的原則(或者說是不可觸碰的絕對預設)。包括:

 

1.唯有耶穌基督是人擺脫罪惡的唯一方法,這就是福音的核心

2.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並接受這個救恩

3.接受且遵行神話語的人將能進入神國,不接受者將會進入永刑中

 

沒聽到福音怎麼辦?

 

上面討論的三個原則因為非常硬,所以基督教在此常受到外界攻擊。這些攻擊我在後面或許會提到與說明。但在今天的討論結束前,我要解決一個常被問到的問題:如果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法,那麼有一個人一輩子都做好事而沒有聽過福音,這個人難道也要進入永刑中被處罰嗎?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我還是要承認自己的無知,畢竟這只是個不負責任的講座,而這個題目有(ㄈㄟ)點(ㄔㄤˊ)難。不過這裡我們來看一種說法,這個說法很有爭議,而且常被批評;但這個說法卻可能是一種解答。保羅在《羅馬書》2:14-15中談到了良心或本性的問題。經文內容如下: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經文中最重要的字詞之一就是「是非之心」(syneidēsis)。該字的原始意義包括:對任何事的自覺自醒、對道德上好壞分辨的本性, 驅使去做好的而避免壞的, 嘉許好的而譴責壞的。所以其衍生意義或使用為良心良知。這似乎意味著,即便一個人未曾聽聞福音,神也已經在他心中放下判斷標準。所以我們可以這麼推論:即便他沒有聽過福音,他內心中還是有神放下的一把尺來做評判。所以我們用不著為神擔心囉!

這個講法我要再強調一次,爭議超級大,所以我們還是先擱置一邊,回到正題。前面提到耶穌基督是神為人準備的唯一拯救,而且他從死裡復活。但他真的有從死裡復活嗎?下一回,我們來討論這個問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黃色下落客 的頭像
    黃色下落客

    黃色下落客的不負責任講座

    黃色下落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